柜台一个柜员今天遇到的事情:
两个人来柜台办理转账,转账数额较大,两个人分别为转账方和收款方。转账完成以后,收款方现场取了5万现金要求把现金存到转款方,再由转款方再次转账给收款方,理由是两个人在进行买卖房子的交易,要转款凭证,之前的5万是支付宝转的因而没有银行的凭证,请问这种情况触发反洗钱吗?
PS:柜台的柜员最后办理了5万现金的取款,拒绝了再次转账到转款人账户这项业务。
首先我觉得柜员的操作是正确的,转账→取现→存款→再转账,双方之间这系列稍复杂的操作存在可疑点,至于是不是涉及洗钱这个不能明确的下结论了。
就上述这件事情中,个人感觉利用私对私之间交叉 反复转账洗钱的可能性很小